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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食品安全從農田到餐桌,但農田安全保障水平不高的話,餐桌安全也不可能高,對農產品的監管也應該像食品安全監管一樣。現在食品監管還是有盲區的,如果不能徹底整合成一個機構管理,那一定要有統一的規則,比如農產品、轉基因食品,一定要在食品安全法中有所規定。同時各部門也一定要有信息共享、無縫對接的機制。”
  ——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
  近日,食品安全法(修訂草案)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進行首次審議。這是現行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實施以來的首次修訂。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,食品安全法可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同步修改。
  “如何更好減少屢審屢犯的問題,逐步改善公眾對問題資金的審醜疲勞?一方面需要完善財政管理制度,審計結果整改力度加大,更重要的是推進社會監督,及時有效對公眾公開。很多賬目如果公開了,公眾看起來一目瞭然,涉及的部門自然有壓力,這樣在使用資金時就會謹慎很多,從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。同時,問責的力度也需要加大,改變當前如果不是大問題就不處理的現狀。”
  ——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系主任曾康華
  每年審計署的公告中,總有些問題幾乎是屢審屢犯,甚至導致公眾“審醜疲勞”。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系主任曾康華對此提出如上看法。
  (原標題:聲音·法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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