羊城晚報訊 記者董柳報道:40多歲的餘某是同性戀,當家人叫他回家時,他放不下“戀人”,矛盾糾結中,決定殺死戀人後自殺。可剛動了幾刀,他就被戀人支開了……餘某被一審法院認定為犯罪未遂,被以故意殺人罪判刑4年。二審期間,他提出自己的行為屬於犯罪中止,被法院採納,最終判刑兩年半。
  世俗壓力令他痛不欲生
  湖北武漢人餘某,在2012年10月中旬通過QQ認識許某時,他43歲。同月24日他們確立了同性戀愛關係。
  2013年4月21日,餘某和許某回到廣州。由於沒有地方住,就住在許某的朋友位於廣州市牛利崗南街一巷2號的一套出租屋裡。
  據法院查明,2013年5月17日12時許,餘某因感情糾葛產生殺害許某後自殺的念頭,並趁許某在房裡熟睡時,用裁紙刀割許某的左脖子,許某痛醒後與餘某爭奪凶器時又被割傷右脖子。這時,許某提出口渴,要求餘某去倒水,餘某棄刀去客廳里倒水給他喝;許某趁機跑下樓,邊跑邊叫“救命”,餘某隨後下樓,扶著許某走出樓道,並陪他等候警察、120到場。後來,民警在武警醫院找到餘某調查,他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  說到作案動機,餘某說,2013年5月初,家裡的大哥和大姐叫他回家,但他不想回家。5月17日上午11點多,他坐著發獃,心想與其這麼痛苦,不如和許某一起死掉。
  殺人未遂後相扶等警察
  據許某事後回憶,當天他正在房裡睡覺,忽然感覺左頸很痛,睜眼醒來後,看到餘某拿著裁紙刀坐在他旁邊,就責問“乾什麼”,餘某說要跟他一起離開這個世界,於是他就去搶餘某的刀,但沒搶到。而且右頸部又被割了一刀,血馬上出來了。
  許某捂住頸部兩邊,退到了牆邊,哀求餘某,要求不要殺他,“後來我就騙他說我不走,死就死吧,要求他去拿杯水給我。”在支開餘某後,他乘機打開房門往樓下跑,邊跑邊喊“救命”。
  但當跑到樓下時,小院門被鎖上了,他沒有門禁卡,出不去!這時,見樓下有人,許某要求他們報警,樓下的一個住戶趁機遞給他門禁卡。這時,餘某也跟在他後面出門,並扶著他在外面等警察和120的醫生。
  主動賠償二度獲得諒解
  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一審期間,餘某的家屬賠償了許某經濟損失5萬元,獲得了許某諒解,法院同時認定,餘某屬於犯罪未遂,以故意殺人罪對他判刑4年。但餘某上訴稱,自己的行為不屬於犯罪未遂,屬於犯罪中止。
  二審認為,餘某倒水給許某喝,主動放棄了繼續行凶行為;當許某逃到一樓沒有門禁卡時被困到樓道內,餘某如果要繼續實施犯罪仍然有條件,但他不但沒有繼續實施犯罪,反而扶助許某走出樓道,準備將許某送往醫院搶救的途中,他先在搭乘出租車被拒的情況下,又撥打120急救,應認定為犯罪中止。
  另外,二審期間,餘某的家人再次向許某賠償3萬元,再度獲得諒解。二審法院據此對餘某判刑2年6個月。
  董柳  (原標題:我不想回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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