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海網(微博)12月25日訊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高雄國際航空站關鍵字鳴笛驅鳥,被沈姓農民提告鳴放喇叭聲震傷耳膜及聽力受損,涉嫌業務過失重傷害。高雄檢方偵結,罪證不足不起訴。
  高雄地檢署今天表示,高雄國際航空站程姓組長和郭姓、吳支票借款姓消防員,今年1月31日在航空站旁驅鳥車上安裝氣動式喇叭後,鳴笛驅鳥。
  沈男提告當時他在航空站圍牆外私有土地上耕作除草,突然遭這突來的巨大聲響造成左耳膜爆裂,流血不止的傷害,並毀損左耳的聽能,程男等3人不無涉嫌業務過失重傷害罪搜尋行銷。程男獲報將沈男送醫。
  程男等3人都否認有過失傷害犯行,並辯稱驅鳥車是在機場內環道好房網執行任務,且曾派人測試。
  檢方偵辦,實際測得音量未超過100分貝的限制,尚不至對人室內設計體造成危害,且據醫學調查“突發性耳聾”跟鳴笛的音響未有因果關係。
  檢方並調查,如果一般人受到嚴重傷害,應在第一時間撥打119或就近尋求治療,但沈男卻大費周章聯絡航空站,甚至於送醫前更和保險公司聯絡約9分鐘,有違常情;於案發急診時,左耳並無出血情形,認定指控有瑕疵,不足採信。全案處分不起訴。
  責任編輯:劉強  (原標題:農民告航空站鳴笛驅鳥傷其耳膜檢方指罪證不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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